发布时间:2016-08-26 12:40:49
为配合省住建厅做好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,经商省住建厅,定于2016年8~9月在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开展继续教育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继续教育对象
注册期已满3年、年龄不满60周岁,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的二级建造师(含临时)。
二、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
按照住建部《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》(建市〔2010〕192号)有关规定,本次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。必修课60学时,教材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委会组织编写的《综合管理》《水利水电工程》和《注册建造师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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